野外为什么会有野生的植物(野外生长的植物有哪些)
传统观点认为,西红柿只作为蔬菜和水果被人们食用,是欧洲人在十九世纪首先开始的,晚清光绪中,才以食用名义,选择了较好的食用品种引入中国的。在此之前,西红柿在中国,只做观赏植物。第一个记载西红柿的文献见于明赵函的《植品》(1617),赵函在书中提到,番茄是西洋传教士在稍早的万历年间,和向日葵一起带到中国来的。1621年王象晋的《群芳谱》又再次肯定了番茄的来源,以后的人们都笃信不疑,一直到1983年。 番茄
1983年7月中旬前后,在成都北郊凤凰山发掘的西汉古墓里,出土有陶器、漆器、藤笥、竹笥近60件,并有稻粒、果品、兽骨等食物遗存发现。稻粒就附着在竹笥藤笥上,为了保持一定的湿度,发掘者在藤竹器上盖上了一张湿布,一起运到文物保管所的仓库里保存起来。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十多天以后,人们发现竹笥藤笥的内外都有植物的嫩芽长出来,觉得十分意外。为了弄清楚这种植物的底细,考古人员请来了四川省农科院和中科院成都分院研究所的专家来研究,但是,专家们当时不能作出定论,于是决定由将发芽后的种子带回去栽培,同时,文管所也留下了十几株继续观察。 成都市农科所的蔬菜专家将转来的发芽种子分成四盆在温室里栽培,研究者继续在以后几年进行了较大面积的栽培,发现此种小西红柿的生长规律和现代西红柿不同:第一,它能够插枝成长结果;第二,它能够在寒冬腊月里开花结果。 考古学家经过对出土现场的环境总结和学术争论,确定了在2100年前的西汉,墓主已经用这种小西红柿作为蔬菜或水果食用,而且专家们进一步得出结论,西汉小西红柿已经具有栽培的特征。这样,西红柿的食用和栽培的历史一下子被提前了1700年。西汉西红柿的发现,为我国古植物学家和蔬菜专家们打开了一条新的思路,他们开始在云南、四川、广西的山区寻找西红柿中国远祖的后代,以后陆续发现了几种比西汉西红柿原始的“小酸果”(在九寨沟地区,也发现了这种小西红柿),山西农科院的专家们特别采用在广西发现的野生西红柿进行大面积的培育。
植物为什么会有 野生 和家生之分有什么区别
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物,其实就是没有人工干预土生土长的自在界植物。
家生植物——这个并没有相应的术语,只是用来对应野生植物的一种说法,其实说透了
就是经过人工干预、培养的植物。这里一般包括有家养植物(一般是指一些放在盆子里
的),还有就是嫁接类的果园植物,甚至也包括温室、大棚一类技术调控的植物。
空地上的野生植物,一年年换植物种类,是怎么回事。在同一块地上春天、夏天、秋天会有不同的野生植物,就好像是农作物的轮作一样,在同一块地上春天我们看到的是秋播或春播的作物小麦,到了秋天我们却看到的是玉米、大豆或者是其它夏播作物。我想应该是你每年去的季节不一样,所以看到的景色会不一样吧?
生物学上有一个词叫做群落,是指具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一种或多种生物种群的有规律的组合,具有复杂的种间关系。
你所说的“每年都是单一种类长在这块空地上,而不是各种植物差不多一样多的出现”的现象,是单一植物形成了优势种群,这种现象在自然界普遍存在。其主要原因是植物之间具有化感现象,也就是过去生物学上的异株克生,这种现象是产生植物之间的克生或共生现象。原因在于植物在生长的过程中通常会通过茎,叶,根向空气或土壤中挥发化学物质,一些腐烂的枝叶也不断向环境释放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对周围其它植物具有促进或是抑制的作用。这是植物为了在空间的竞争上取得生存优势而进行的自然演化的结果。
为什么野外中挖的土壤会长出植物?野外挖的土壤中可能会长出其他植物。
野外挖的土壤中可能会残留着很多植物的种子,将土壤带回家之后,放置在适宜生长的环境中,种子会发芽并长出新的植物。
野外挖的土壤不能直接用来养花,先将土壤进行充分腐熟,避免后期土壤腐熟出现烧根的情况,还需进行杀菌杀虫,可以平摊在烈日下暴晒,杀掉土壤中的病菌和虫子。
什么是野生动植物?顾名思义,野生动植物就是在野外生存的动物或植物。国家对野生动植物设有保护区过湿地公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国家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视,一些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得到了保护。大熊猫,滇金丝猴等。